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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休假、出勤薪水如何計算 勞動部解惑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2024年總統大選將在13日登場,勞動部提醒,具投票權勞工應放假1日,指的是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若勞工在此期間出勤,雇主也應給加班費。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3日投票,勞動部提醒,為保障具投票權的勞工可以行使參政權,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因此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勞動部說明,所謂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若勞工上班班別是跨日班或是中午12時才上班,只要投票日當天屬於勞工工作日,投票日的午前0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間有工作,雇主就須視勞工工作時數給予加倍工資。

薪資計算方式分為兩種,若原屬勞工的工作日,雇主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如勞雇雙方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另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則視工作時數依《勞基法》規定,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的規定計算。

至於勞工是否能將投票日假期,挪到其他工作日再休假,勞動部說,由於投票權只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果沒有依法給假或給薪,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罰鍰,並應補給工資,勞工權益如有受損害,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