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另外,北檢去年查出毛畯珅涉嫌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39名幼童,以及在公共場所偷拍未成年性影像,予以起訴。
北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的家境及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被害人均未滿7歲,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多位被害人進行上述犯行,時間達一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等情況,所以判定執行有期徒刑28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高等法院審理。高院表示,原判決有罪部分均仍然維持有罪結論,其中被告對三名幼童部分犯行改依非法拍攝兒童性影像罪處斷。另外,原審就被告對另一童所為犯行中其中一次諭知無罪部分,經撤銷,改判有罪並依照非法拍攝兒童性影像罪處斷。
高院認為,被告所為嚴重損害成長中幼童的身心發展及健康,對幼童及其家人帶來嚴重創傷,所為應予嚴懲,因此分別維持原審刑度或量處5~12年有期徒刑,並且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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