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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場罰不怕 陳其邁:勒令停工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一處光電開發案,因過度開發涉違反水土保持規定,遭市府、經濟部多次開罰卻罰不怕,近日一場大雨更讓居民擔憂會引發土石流,立委柯志恩6月16日率隊會勘,批評這是錯誤能源政策下的亂象。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除勒令停工外,將要求能源署撤照。

該處光電場位於和山里後方山坡地,業者剷平山頭,近日一場大雨造成滾滾泥流,引發居民擔憂,柯志恩率多位在地市議員及經濟部能源署官員到場會勘。她表示,此案雖是由中央規劃核准,但在執行面上卻有諸多問題,包括業者剷平山頭後要做水保重種植生,卻發現無水可用,想要鑿井又引起居民反彈,擔心排擠民生用水、汙染水源。

柯志恩說,過往光電開發,除非是在重要溼地,否則不用環評即可過關,現在卻出現了問題叢生的光電案場,突顯中央政府在沒有完整環評法規配套下,就允許光電開發破壞山林,是多麼荒唐的事。她要求能源署針對過去法規不完備的光電案場重新盤點檢討,對於未來正在申請開發的案場,也必須嚴格把關。

對此,陳其邁17日受訪說明,該案場多次違反水保規定,市府今年5月根據水保稽查結果勒令停工,經發局也主動去測量施工面積,結果發現多處不符,違規情節嚴重,除了勒令停工之外,也要求業者務必進行改善,否則高雄市政府會要求能源署撤銷營運許可,中止計畫。

陳其邁表示,該計畫是由經濟部能源署核發籌備許可、施工許可,並經內政部核發相關土地變更為特定區使用,但此案是比較早期的舊案,並不適用今年修法設置面積15公頃以上要做環評的規定。不過,此案開發鋪設面積高達21公頃左右,市府認為當時籌設的許可、相關安全標準應該再重新檢討,因此已去函能源署,將與中央再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