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區光電案因違法剷平山坡地開發,甚至擅闖禁區設置光電板,引起民眾抗議。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指出,政府僅開罰、告知,並無法挽回對地方的傷害,呼籲政府強化環評與施工監督機制。
柯志恩、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等人3日舉行記者會,要求經濟部嚴審光電場設置、盤點適當的地點與土地使用面積。對於不法業者應嚴懲,對頻繁違規與情節重大者,應建立撤照與退場機制。
柯志恩批評,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引發地方與社會強烈不滿。高市府去年中旬發現光電疑似架設在不可開發區域,能源署卻在半年後才實地會勘。柯志恩呼籲政府要強化環評與施工監督機制。
柯志恩說,目前開發案的一期許可仍維持有效,但一期水保也違規遭裁罰7次,國人擔心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中央和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只要求限期改善,但限期多久才能改善完成,在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形同護航業者營利?她質疑,若發生土石流,進而造成居民傷害,誰能承諾負責?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左)、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右)等人3日召開「高雄大樹光電案不當開發惡例!經濟部應補做政策環評;強化地方政府源頭把關機制,嚴懲違法業者 建立退場機制」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表示,三個月前,曾要求能源署明確制定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避免太陽光電案場爭議不斷發生,然而三個月後收到的回文,能源署僅表示需再研議。他直言,為避免光電一再發生問題,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法制化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對此,能源署指出,針對高雄大樹和山太陽光電案,高雄市府已將第二期開發案的水保計畫廢止,能源署也跟進廢止其施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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