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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收容人打死馬來西亞籍獄友 桃園地檢署偵辦

臺北監獄宏德工坊外觀。(臺北監獄宏德工坊提供)
臺北監獄宏德工坊外觀。(臺北監獄宏德工坊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台北監獄服刑越南籍收容人去年12月31日涉嫌打死同房的馬來西亞籍收容人,台北監獄27日強調,已主動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全程依法處理絕無隱匿。且因雙方皆會中文,爰予配住同房,尚與相關戒護管理規定無違,並全力配合司法單位釐清真相,依法追究責任。至於所謂出事的監所舍房鬧鬼傳聞,獄方人員表示是無稽之談。

去年12月31日上午6時46分,北監1名越南籍收容人毆打同房馬來西亞籍收容人,值勤人員於6時52分發現後立即通報中央台,並呼叫消防隊派救護車將傷者緊急送醫。惟經急診醫師搶救後,仍於當日上午9時09分不幸宣告不治。

監獄中的收容人若國籍不同、語言不通,依慣例應避免同房。但看病或上課仍是一起,示意畫面,圖非當事人。監獄中的收容人若國籍不同、語言不通,依慣例應避免同房。但看病或上課仍是一起,示意畫面,圖非當事人。(台北監獄臉書提供)

案發後,台北監獄立即隔離涉案人,保存監視錄影畫面,並依《監獄行刑法》第143條規定,主動報請檢方偵辦,也通知馬來西亞在臺辦事處及轉請聯繫家屬,配合檢察官相驗與擇日解剖,全程依法處理絕無隱匿。家屬於初步確認死因後,並無意見,隨後領回大體,台北監獄亦協助完成火化及骨灰運返事宜。

台北監獄表示因考量當事人雙方互不認識、無嫌隙,且皆會中文,才配住同房,尚與相關戒護管理規定無違,對於此一不幸事件,北監深感遺憾,並將全力配合司法單位釐清真相,依法追究責任。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27日表示,全案由桃檢和股檢察官依殺人罪偵辦中,初步已釐清兇嫌殺人動機及過程,並有死者解剖鑑定報告書確認死因。此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必須由家屬表達量刑意見,檢方正聯繫家屬進行意見表達,近期將偵結起訴,由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被打死的馬國收容人因不想到監獄的工場(圖)工作,遭主管換房懲處。圖非當事人。被打死的馬國收容人因不想到監獄的工場(圖)工作,遭主管換房懲處。圖非當事人。(台北監獄臉書提供)

被質疑北監不通報119派遣救護車,是由監獄所屬救護車將被毆擊重傷的周男送醫,且於周男死亡後,沒有通報當地龜山警分局、跳過警察而自行報請桃檢相驗。

北監回應,等待119派救護車前來,難道會比獄方立即派救護車將傷者送醫快嗎?至於由北監報請桃檢相驗,這是監獄行刑法第143條的明文規定,該條文內容為:受刑人於執行中死亡,監獄應即通知家屬或最近親屬,並逕報檢察署指派檢察官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