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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10月中旬開賣 海外攜帶及網購均違法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首波加熱菸產品最快10月中旬開賣,國健署表示,目前無論是海外攜帶或網路購買加熱菸都屬違法,上市後中央與地方政府將執行稽查專案,加強加熱菸的監管,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菸害防制法》修正上路逾2年,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的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售。

今年首波有兩業者、14品項加熱菸有條件過審。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近日再公布,其中一業者的8菸柱品項、3載具,已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最快10月11日可上市販售。

國健署長沈靜芬受訪表示,目前通過審查加熱菸產品,共有2家廠商、14個品項,包含加熱器等組合元件。廠商都回應這些品項在國外並未販售,也就是說,海外販售的加熱菸產品,並非台灣通過審查的品項,目前仍禁止從國外攜帶加熱菸及其相關組合元件入境。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民眾將未經國內核准通過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從海外攜帶回台灣者,將裁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若未來有與國內通過審查合法品項相同的海外產品,民眾出國是否能攜帶回台灣使用、攜帶數量是否與紙菸相同,衛福部與財政部持續討論,待有具體規定後將對外公告。

對於合法加熱菸產品上市後,實體通路將如何陳列,受外界關注。沈靜芬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菸與紙菸相同。但因加熱菸包含加熱器等組合元件,這些部分依法不得展示,不能展示實體,連照片也不得陳列。

至於加熱菸等新型菸品,在網路販售情況仍相當普遍,沈靜芬重申,所有菸品皆不得透過網路販售,政府持續針對網路通路進行稽查,一旦查獲違法廠商,將依法開罰,並要求平台立即下架,必要時也會請網路服務業者封鎖相關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