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銀行萬華分行貸款業務專員林男,涉勾結小額放貸業者蔡男、李男進行詐貸,3人各自對外招攬申貸客戶共28人,由蔡、李提供人頭公司製作不實受僱資料、薪資證明,林男則成立LINE群組收集並變造財力證明,更指導如何應付對保人員,詐得1,593萬元,31人全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林男自2023年9月在永豐銀任職貸款業務專員,隔月就開始勾結蔡男、李男,3人各自對外招攬有貸款需求的民眾共28人,由蔡、李二人提供人頭公司,替詐貸民眾製作不實的任職資料、薪資證明,營造他們有穩定收入的假象。
隨後,林男成立詐貸LINE群組,指示貸款人提供銀行帳號密碼、網路銀行對帳單等資料,協助變造銀行帳戶交易明細、存提款紀錄及餘額,偽造財力證明,並上傳至永豐銀線上申貸系統。此外,林男也教導貸款人熟記假公司名稱、假職位、假薪資等資料,以應付對保人員照會。
永豐銀誤信詐術,核准其中15人貸款,核撥金額共計1,593萬元。其餘13人申貸金額合計2,420萬元,永豐銀察覺異常,緊急終止貸款程序,並未撥款。
北檢27日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林男、貸款人共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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