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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獵黑熊案無罪 原因:屬非營利自用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屏東縣霧台鄉大武部落顏姓原住民兄弟2022年底獵殺台灣黑熊,拍攝戲謔熊屍影片在網路發酵。檢方查出顏姓兄弟等7人自2020年起共獵捕4隻台灣黑熊,另有2人獵殺山羊、水鹿,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屏東地院審酌,9人均為原住民,獵捕行為屬「非營利自用」,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顏姓兄弟及父親3人、麥姓大武村長、包姓村民等共9人,自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間,在屏東縣霧台鄉因有危及人類性命之虞及非營利自用,單獨或共同以獵槍射擊或輔以陷阱方式,獵捕、宰殺保育野生動物台灣黑熊4隻、台灣水鹿15隻、台灣野山羊3隻。

法官審酌,《野生動物保育法》今年2月18日配合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與最高法院111年度台非字第111號判決意旨,就原住民族獵捕、宰殺野生動物部分,於第21之1條規定增訂「非營利自用」除罪事由,並修正第51之1條規定而以行政罰替代、排除原本違規刑罰,藉以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並兼顧野生動物的保育。

法官考量,本案獵捕、宰殺行為均是基於非營利自用,符合修正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之1條規定,因此判決無罪。至於是否有行政罰,應由主管機關另行依法審酌。

不過,顏父為掩護顏姓兄弟宰殺保育類動物的犯行,謊稱是他一人所為,妨害偵查機關偵查權行使與追訴犯罪的正確性。判決指出,顏父犯意圖使犯人隱蔽而頂替罪,基於父子情誼才會犯案,考量他已坦承犯行,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