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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修衛廣法助中天復台 NCC憂負面效應

若修法通過 陳崇樹憂心恐造成行政處分無效化 媒體生態向下沉淪 也會損害公共利益與信任度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於立法院備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於立法院備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提案修訂《衛星廣播電視法》,其中,增訂「若業者不服廢照及駁回換照處分,在確定判決前可繼續經營」的條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8日表示,若修法通過,電視台恐利用行政訴訟程序持續播出不當內容,衝擊媒體生態和公共利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排審《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羅智強說明,修法是為了回歸新聞自由精神,主張不論換照、評鑑,都要公開透明、權力節制,並且應由閱聽大眾決定新聞台存續。

國民黨團版本主要訴求包括: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電視分公司執照年限從現行6年延長為9年;新聞頻道為主的衛星電視台的執照期限調整為「永久」,以避免政治不當干預;草案也增訂,遭註銷執照的業者若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在判決確定前執照繼續有效,且效力溯及既往,適用於爭訟中案件。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提問,若草案三讀通過,NCC是否會尊重立法院的決議?陳崇樹回應,NCC作為行政機關必定依法行政、依法處理,不過,法律賦予相關單位的救濟程序,相關單位也可以依法行使。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則詢問,第17條若修法通過,可能會造成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無效化,他以違建跟食品成分爭議舉例,若屋主、業者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是否可以暫時緩拆或持續販售?這對衛星廣播電視秩序將帶來嚴峻挑戰。

陳崇樹指出,若依目前草案修法通過,一旦電視台因播出腥羶色、暴力等內容,遭NCC處分不予換照,該台仍可藉由提起行政訴訟,持續播出,恐會讓媒體生態產生負面效應,如其他台可能會仿效,造成媒體內容向下沉淪,也會破壞守法、健康媒體的競爭基礎。

此外,陳崇樹也說,在社會及公共利益部分,也可能會造成三種影響,首先,將影響社會風氣及價值觀,弱化社會規範,讓腥羶色內容常態化,恐正常化偏差行為;其次,也會侵蝕公共道德跟文化品質,因為媒體有文化引導作用,若對腥羶色內容等不良內容,行政機關無法適當遏止,對民主社會跟公共討論品質將有所損害,並弱化公民對深度議題的關注能力。

第三,若腥羶色內容等不良內容持續播放,恐會鼓勵犯罪模仿,對資安及公共安全將有潛在影響,這對主管機關也會形成壓力,並會損害民眾對主管機關的信任度。

至於有媒體提問「關掉一個新聞台是否戕害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陳崇樹回應,如果頻道本身有很多社會認為不宜的情況,其退場機制也是整個生態的一環,他不方便對個案做一些評判,最終裁決權應交給法院。

傳陳水扁將主持鏡電視節目 陳崇樹:涉政論節目即開罰

前總統陳水扁目前仍是保外就醫狀態,近期傳出明年他將在鏡電視開設節目;對此,陳崇樹表示,目前該電視台不得製播政論節目,如有違規會開罰,鏡電視官網並無披露相關消息,NCC會持續關注。

前總統陳水扁2015年起保外就醫,並持續延展至今,不過陳水扁離開監獄後,頻踩保外就醫紅線,多次無視台中監獄函令「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的4不原則,目前還是廣播節目《有夢上水》的主持人。洪孟楷指出,當初的4不原則早已蕩然無存,NCC要如何處理。

陳崇樹回應,目前鏡電視官網並無披露相關消息,NCC會持續關注;至於受刑人人身自由等問題為法務部權責,NCC予以尊重。

陳崇樹也說,鏡電視去年有申請營運計畫變更,希望開設政論節目,但礙於NCC委員人數不足,無法開委員會處理,但有提醒鏡電視仍不可製播政論性談話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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