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歌后曹雅雯遭新加坡歌迷劉女跟蹤騷擾,向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劉女10月間因違反保護令遭台北地院判處拘役50天,但尚未執行。未料,曹雅雯11月底在高雄衛武營演出時,劉女又現身在觀眾區最前方,當時轄區警方卻無作為,直到12月3日在另一場活動中才被逮捕。
據了解,劉女自1年多前就不斷透過社群媒體騷擾曹雅雯,期間甚至傳送帶有恐嚇意味的訊息,如「逼死你也甘願」等語,今年初更直接來台,在板橋火車站攔住曹雅雯,甚至動手搶奪對方行李,讓曹雅雯身心俱疲,憤而提告,並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橋頭地檢署指出,劉女因犯恐嚇、跟蹤騷擾等罪,今年6月5日被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得易科罰金,將於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雖然她已易科罰金完畢,但未立即被驅逐出境。後來,劉女持續傳訊息騷擾曹雅雯,直到10月16日因違反保護令,再被台北地院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尚未接獲通知執行。
今年11月30日,曹雅雯在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表演時,劉女竟又坐在觀眾區第一排,違反保護令「遠離至少100公尺」的規定。
有歌迷質疑,當時鳳山警方竟稱「沒有鬧事不需要抓」、「100公尺很難界定」,放任劉女坐在現場聽完整場演唱會,完全無視保護令。直到12月3日,曹雅雯出席長庚醫院舉辦的公益演唱會時,轄區仁武警分局認定劉女違反保護令,這才當場將她逮捕,並移送橋檢偵辦,橋檢向法院聲押獲准,待本案執行完畢後就會驅逐出境。
鳳山警方9日坦承疏失並說明,現場新甲所王姓幹部與警員2人認知錯誤、處理不當,將對2人依規定核予申誡2次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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