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導遊訓練制度更符合旅遊市場需求,交通部觀光署近日公告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將導遊職前訓練時數下修,並調整課程內容,預計明年6月1日正式上路。
觀光署指出,導遊需通過評量測驗並完成職前訓練才能取得執業證,執業證有效期間為3年。過去導遊職前訓練課程為98節課,每節50分鐘;此次修法將時數調整為80節,希望讓訓練更緊扣實務工作所需,並回應產官學界普遍反映課程內容部分重複、與現場業務連結度不足的問題。
除了新取得導遊證者的訓練時數調整,對於持證後連續3年未帶團的導遊,訓練時數也從原本的49節下修至40節。觀光署說明,修法同時進行課程內容調整,刪減重複與過時內容,並增加戶外實作課程比率,希望讓導遊培訓更實務導向。
觀光署表示,修法目的在於讓導遊選才、育才機制更能因應市場快速變動,也有助提升導遊專業職能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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