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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造通緝犯簽到紀錄 3派出所副所長遭拔官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金融通緝犯鍾文智因炒作證券獲利4億餘元,今年3月遭判刑30年5月定讞後,隨即棄保1億元潛逃中國。臺北地檢署追查發現,鍾文智在2021年至2023年保釋期間,多次未依規定報到卻有簽到紀錄。經查,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3名前、現任副所長涉嫌包庇掩護,檢方已聲押其中1人。

鍾文智限制出境期間,被要求每週需向派出所報到3天。但據檢方調查發現,鍾文智即便人在外地,仍有簽到紀錄,懷疑有官警涉嫌替他掩護,進而查出時任福德派出所副所長李俊良偽造簽名紀錄,甚至在調任三張犁派出所後,仍請現任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幫忙「關照」鍾文智。

據調查,李俊良與鍾文智過從甚密,兩人不僅經常聚餐,鍾文智還曾在福德所附近租用「私人會所」供李俊良等人使用。調查人員也在李俊良帳戶中查出來自鍾文智的700餘萬元金流。李俊良雖辯稱這筆錢是鍾文智「玩球版」輸的錢,鍾文智透過帳房葉男還債給他,沒有對價關係,但檢方並不採信。

北檢複訊後,依涉犯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李俊良。古、梁二人則依圖利罪,各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信義分局19日召開人評會,決議將涉案3人全都拔除副所長職務,改調至分局警備隊,並視聲押結果報請停職。信義分局強調,此案為分局發現3名副所長疑涉不法,主動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考監責任,絕不庇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