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發生「1219隨機殺人案」後,高雄一名34歲蘇姓男子21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犯案者都是我的人」,並揚言要炸小港機場、鳳山新城。航警局高雄分局隔天下午就將他拘提到案,經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23日凌晨獲准。據悉,蘇男曾有傷害、妨害名譽、恐嚇飛安等前科。
蘇男曾於2016年在中國天津市之紅太陽商務酒店內,使用手機登入臉書,在某日台交流社團中,以日文刊登「高雄小港國際機場的人注意,今天下午5點,我應該會帶炸彈進去把整個機場炸掉」等恐嚇文字。判決指出,他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因與父母吵架心情不佳而發文;且他有傷害、妨害名譽前科,素行不佳,依散布危害飛安假訊息罪判刑3月。
然而,蘇男並未記取教訓,19日北市發生隨機殺人案後,他於21日又在臉書上發文,聲稱「張文、鄭捷等人都是我成立的專案小組」、「我看是不是我還沒完成炸小港機場的任務也該行動了」,並揚言「下一個目標就是鳳山新城,就在跨年夜會有更大事件等著你們」,甚至還搭配煙霧彈網路圖片、北市隨機殺人案新聞照片,恐嚇意味濃厚。
航警高雄分局與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鳳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追查臉書貼文來源,22日下午1時將他拘提到案,他才供稱自己沒有實際要著手攻擊小港機場或其他地方的意圖,警方也並未在他的住處內發現可疑危險物品,警詢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經檢察官複訊後,於22日晚間9時40分向法院聲請羈押,高雄地院23日凌晨零時50分裁准。雄檢強調,為持續防範重大治安事件引發模仿效應,高檢署已指示全國各地方檢察署對於涉及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之恐嚇及危害公眾安全相關案件,統一由「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即時啟動應變與強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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