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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砍公教年金法案 卓揆拍板副署、聲請釋憲

政院循憲政程序聲請釋憲及暫處分 憲法法庭作出裁決前 將依法行政維護並做出合法合憲的適當處置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行政院長卓榮泰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停砍公立學校教職員年金及公務人員年金,行政院長卓榮泰26日表示,政院會副署讓法案生效,並即刻聲請釋憲。隨後,總統賴清德公布停砍公教年金相關法案,行政院指出,將依循憲政程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作出決定前,行政院會做出合法合憲的適當處置。

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條文案,停砍公立學校教職員年金以及公務人員年金,三讀咨文日前送至總統府與行政院。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6日轉述卓榮泰於院會中表示,雖然反年改修法違反憲法第70條規定、違反憲法體制中權力分立原則,更違反國會充分討論原則,但因為憲法法庭已經恢復運作,行政院會履行義務與責任副署,讓法案生效,並且即刻聲請釋憲。卓榮泰說,希望能藉由憲法程序完成最終裁判,也維護憲政尊嚴。

卓榮泰強調,「不副署」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權責,未來若有摧毀憲政體制、削弱國防安全、破壞國家財政紀律且有難以回復情形,行政院不會拋棄這個職權,但只要有正常國會,不侵害國安、破壞國家財政,且憲法法庭功能也存在,行政院也不會期待未來都使用不副署。

總統憂公教年金恐提早破產

關於停砍公立學校教職員年金以及公務人員年金,總統賴清德同日公布並批示,修法將使公教年金制度提早破產,民眾額外負擔財務缺口,明顯違憲。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明總統批示內容如下:「年金改革涉及國家財政永續,牽動世代公平正義,本次修法將使公教年金制度提早破產,國人額外負擔財務缺口,明顯違反《憲法》第70條,剝奪行政院預算提出權;侵害《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1項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職權等之虞。為國家長遠發展,允宜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及暫時處分,讓國家持續穩健進步。」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6日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行政院會履行義務與責任副署,讓法案生效,並且即刻聲請釋憲。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6日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行政院會履行義務與責任副署,讓法案生效,並且即刻聲請釋憲。(記者宋碧龍/攝影)

郭雅慧補充,立法院在今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行政院、考試院相關機關對這次修正內容均深感遺憾,總統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分別致函5院院長。

李慧芝指出,根據總統府咨文,賴清德總統也對兩法案批示表達憂心,由於目前憲法法庭已恢復運作,因此行政院將依循憲政程序,在《憲法》賦予的權限範圍內,對法案有違憲疑慮之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而在憲法法庭作出決定前,行政院會在《憲法》賦予的行政權範圍下,做出合法合憲的適當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