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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槍枝配件銷往多省分 陸國家級射擊教練判10年

【記者高慧/綜合報導】中國射擊國家級女教練田紅及其兒子付義涵,日前被判處走私武器、彈藥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及6年。

據陸媒紅星新聞1月1日報導,2025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射擊器材進口案件做出一審判決,田紅及其兒子付義涵因走私武器、彈藥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年,並處罰金;涉案公司廣州匹林體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匹林公司」)被判處罰金3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公開資料顯示,案發前,田紅是廣東省黃村體育訓練中心男子步槍隊教練,培養了多位奧運冠軍、世界冠軍、亞洲冠軍、全國冠軍。同時,她也是匹林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丈夫付鈞退休前也是國家級教練,曾培養易思玲、李佩璟等奧運冠軍。兒子付義涵曾經是亞洲射擊冠軍,後來成為匹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21日,田紅與付義涵因涉嫌走私武器罪被採取強制措施,隨後被捕。

一審判決書顯示,田紅、付義涵自2015年至2023年,在公司不具備進口、銷售資格的情況下,從德國、瑞士等地採購運動槍枝零件,走私入境。經法院統計,他們共走私槍枝散件2,446件,銷售給中國射擊運動隊、體育運動學校及部分體育器材得標企業。

據付鈞向《中國新聞週刊》表示,中國從匹林公司購買過這些配件的單位共有200家左右,涉及多省的射擊運動管理中心以及體校,這些配件包括氣瓶、瞄準具、撞針等。

中共政府採購網發布的一則公告顯示,運動槍彈屬於特殊體育器械,為國家管制品。根據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枝相關管理規定,運動槍彈只能從國家體育總局和公安部共同指定的華興榮耀(北京)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稱「華興公司」)採購。

不過,據多省的射擊隊教練員、運動員表示,從華興公司購買槍枝零件的程序較為煩瑣,整套流程可達1~2年之久,可能對比賽和訓練造成影響。

華東某省一位國家級射擊教練王剛(化名)稱,運動槍枝汰舊換新很快,通常無法預料什麼時候需要更換配件,因此沒法一次性預訂過多的配件備用。如果錯過了當年的申報計畫,只能等到來年再購買,但若是透過匹林公司則可以迅速拿到。另一位國家級射擊教練員表示,田紅的走私行為肯定違法,但也希望法律酌情考慮,這些物品沒有流入社會,僅限於運動員訓練和比賽使用。

付鈞亦表示,匹林公司主營業務是銷售服裝、手套等,並不依靠涉案配件獲利,並稱透過銷售這些零件,匹林公司總共獲利4萬多元。目前,匹林公司、田紅、付義涵均已提起上訴。代理律師聶敏表示,田紅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或改判上訴人無罪。

網友議論稱:「屬於是動了專營(指由政府授權商人獨家經營某些業務)的蛋糕了」、「熟悉的射擊領域的朋友基本上都知道,國產設備沒法用,報備時間長,等批下來國外已經更新兩三個新版本了,只能各種想方設法從國外買」、「這種非惡意的進口採購,雖然有盈利目的,但沒造成社會危害,金額也不大,是否可以考慮緩刑?」、「緩刑得了,實際上她是做了好事,利國利民,並沒有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