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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公務員欠賭債 竟偽造「縣長印文」詐財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彰化縣政府一名臨時約僱人員,沉迷賭博積欠龐大債務,為還債竟利用職務之便盜刻「縣長王惠美」印章,變造縣府公文,向業者詐騙工廠登記輔導金6萬元。食髓知味後又以類似手法想再詐取49萬元,但未能得逞,反使案情曝光,遭法院判刑2年4月,緩刑5年,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判決指出,劉男自2023年9月7日起至同年12月21日止,擔任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工業科臨時約僱人員,負責受理彰化縣北斗鎮、溪州鄉及花壇鄉等轄區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等工業行政業務,屬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但他因沉迷賭博,對外積欠龐大賭債及民間貸款。

劉男知悉彰化一家肉脯店李姓業者為申請納管未登記工廠,每年需依照廠地面積向彰化縣政府繳交納管輔導金,且彰化縣府曾發函通知李姓業者補正相關事項,他便利用職務上機會列印這份公文,透過剪貼方式變造公文內容,再私自盜刻「縣長王惠美」之戳印,蓋章後影印成一份假公文。

劉男於2023年12月間,拿著這份假公文,向李姓業者誆稱,因申請納管時之面積有誤,需補繳兩年份的輔導金費用,合計應繳納6萬元。李姓業者誤信後,拿著6萬元現金與劉男到超商繳費,但因店裡事務繁忙,把錢放在櫃台上就離去,劉男便用這筆錢中的兩萬元購買遊戲點數,其餘4萬元拿來還債。

事後,劉男拿著買遊戲點數的收據給李姓業者確認已完成繳費,對方未予詳察,並未發覺有異。劉男食髓知味,得知李姓業者想購買國有土地,誆稱自己在國有財產署有「學長」可走後門標購,一開口就喊價要對方先繳交土地總價三成約49萬元。所幸,李姓業者察覺有異,藉故拖延,並發現之前繳納的6萬元輔導金也疑似詐騙,憤而報警,從而使案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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