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曆新年是國人重要的傳統節慶,燃放爆竹煙火更是增添年節氣氛的重要元素,然而若使用不當,極易引發火災或造成人員燙傷、炸傷等意外事故。
為強化黃曆新年期間爆竹煙火使用安全觀念,桃園市消防局第四大隊圳頂分隊於10日,前往轄內崎頂社區發展協會辦理「黃曆新年爆竹煙火災害防治宣導活動」,透過面對面宣導與實際案例分享,傳達各式爆竹煙火的種類與正確施放方式,提升民眾的防災知能,確保黃曆新年期間社區平安、祥和。
消防第四隊員吳家宜指出,近年來因爆竹煙火引發的住宅火災及受傷案件,多與違規施放、未保持安全距離及兒童自行操作等因素有關。
圳頂分隊強調爆竹煙火使用之「五不五要原則」,其中五不包括「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不可讓兒童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以及「不可遺留火種」。
五要包括「要重視安全與環保盡量少施放」、「要有合格標示再施放」、「要依使用說明來施放」、「要選擇適當地點施放」,以及「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呼籲民眾在享受節慶氣氛的同時,更要將安全擺在第一位。
圳頂分隊表示,防災工作不能只靠政府單位,更需要民眾共同配合。透過深入社區辦理宣導活動,能有效將正確觀念向下扎根,降低災害發生風險。
未來也將持續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各項防火、防災宣導,期盼藉由消民合作,共同打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讓市民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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