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10日舉行115學年度學測考生違規審議,今年違反答題卷作答規定共有931件,違反試場規定則有562件。較重大違規部分,有考生逾時仍堅持並強行入場,另名考生則在二項考科被發現違規使用手機,兩人都被取消考試資格。
根據大考中心資料,今年違反答題卷作答規定共有931件,較去年529件大幅增加,主要違規樣態為在答題區書寫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有924件,另有7件為考生在簽名欄位外書寫姓名或顯示自己的身分,依規定扣減該節成績一級分。
在違反試場規則部分,大考中心表示,今年共有562件,低於去年數值,其中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為252件最多、約44.8%;應試時攜帶未關機行動電話、攜帶不可攜帶入座的物品發出聲響等則有145件、約25.8%。
大考中心指出,有考生首日試程後證件遺失,次日考試期間向監試人員反映,經監試人員建議並核准聯繫家長,考生竟從「口袋」拿未關機的行動電話,除當日3科各因無有效證件被各扣1級分,攜帶未關機手機入座再被扣3級分。
另有一名考生,在考試鈴響前移動或翻閱試題本1至2秒,依照簡章規定,於考試開始鈴響前翻閱試題本遭扣2級分;還有考生攜帶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的吉祥物猿氣小子玩偶,並放置於桌面,依簡章規定,攜帶不可入座的用品,該科被扣2級分。
針對有考生於考試過程中使用眼藥水,考試委員認定,目前眼藥水屬於「其他隨身物品」,並無罰則,故這名考生不扣分。大考中心表示,後續將討論修改簡章,是否增列規範眼藥水。
較重大違規部分,大考中心說明,英文科有考生於9時41分時才進場,超過入場時間,經制止後仍堅持入場,遭取消考試資格;另有考生在數學A考試結束後,被其他考生檢舉疑似違規使用手機,後續監試人員在自然科、國綜科時皆發現考生將手機放在兩腿之間,並用左手滑螢幕,認定該名考生連續違規,情節重大,違反考試公平性,決議取消其考試資格。
另外,有考生於英文科攜帶翻譯機,且放在大腿下,還因此發出英文語句聲音,最終由委員認定已危害考試公平性,該科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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