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將於3月2日召開「兒少性侵害追訴權」釋憲案的不公開說明會。對此,台灣光寰協會、公督盟及多位立委、倖存者23日舉行記者會,提出包含「全體大法官參與審議」、「進行公開言詞辯論」、「立法院儘速審議新法」等六大訴求。
本次「釋憲修法雙管齊下,為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連署開跑」記者會,出席者包括立委陳培瑜、林月琴、范雲,倖存者代表阿美,以及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律師邱顯智、劉繼蔚、李毓倫等人。
與會團體六大訴求為,全體大法官進行審議,強化憲法法庭正當性;進行公開言詞辯論審理,與社會大眾對話;注重倖存者隱私,允許陪伴者出庭;術業有專攻,邀請多元專家進行鑑定;舊法告訴期間僅6個月,應救濟強姦罪倖存者;立院盡速審議新法,未成年不計入追訴權。
蔡尚謙表示,希望藉由釋憲處理過去的事件,並藉由修法保障未來兒少被害人的權益。他指出,未成年受害者需要更多時間進行身心修復,才能有勇氣面對司法程序;社會應聽見倖存者的主體敘事並給予尊重,讓其決定如何進行自我結論,因此,協會立場就是釋憲應該公開進行言詞辯論。
倖存者阿美也現身說法,細數從9歲起遭受體育老師猥褻、14歲遭遇校園性暴力、15歲遭偷拍,直至26歲遭按摩師強制猥褻等種種創傷。阿美坦言,她直到26歲才生出勇氣提告,雖最終讓加害者入獄並獲得民事賠償,但這份勇氣並非與生俱來。她顫抖著說:「我以為我已經好了,但現在敘述這段往事,身體仍會不由自主的發抖。」
阿美直言,她生在一個性教育不夠普及的年代、生在輿論普遍傾向檢討受害者的社會,倖存者必須經歷一次次的自我懷疑,才能夠生出一點勇氣為自己爭取權益。她強調,性犯罪中存在大量黑數,正是因為許多倖存者光是抵抗外界眼光就已耗盡能量,希望社會與法律能給予更多支持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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