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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菸品難防 國健署已裁罰8.8億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修法施行至今近3年,據國健署統計,針對加熱菸、電子煙等新興菸品,累計開罰新台幣8.8億元。時值開學季,國健署長沈靜芬呼籲,防制菸害應從校園扎根,透過教育與宣導並行,避免電子煙引誘年輕人與同儕分享,掉落菸品陷阱。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說明,《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112年3月22日上路以來,至今年1月31日止,衛生機關實體加網路稽查違法新興菸品計97萬餘家件次,處分1萬84件,包含電子煙3,266件、加熱菸6,818件,總共裁罰8.8億元,其中網路平台204件、違法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2,033件。

國健署表示,電子煙絕非紙菸的安全替代品,目前在台灣仍屬違法,至於新興菸品加熱菸及載具,必須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

由於電子煙常添加糖果、水果等口味吸引年輕人,國健署引用文獻提到,電子煙成分可能有尼古丁、添加物、香料及多種化學物質,部分物質已被證實具有致癌性,對於身心仍在發育階段的青少年族群,構成健康潛在威脅。

研究指出,青少年時期接觸尼古丁,與日後持久性的認知與行為障礙有關,如工作記憶與注意力下降;尼古丁不僅高度成癮,還會在大腦與多種身體細胞產生負面影響,特別是在青少年發育階段,危害深遠且不可逆。

根據國健署調查,台灣大專校院學生、國中生及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有下降趨勢。沈靜芬呼籲,開學之際,已函請教育部協助推廣菸害防制,避免電子煙引誘年輕人與同儕分享,而掉落菸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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