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梧棲洽興畜牧場去年10月爆出非洲豬瘟案例。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陳姓豬農父子,並審酌兩人未坦承犯行、對國家法益侵害甚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洽興畜牧場於114年10月爆發非洲豬瘟,引發全台豬隻禁運、禁宰15天,產業損失與補助金額累計達21億元。台中地檢署去年11月將養豬場陳姓豬農(85歲)和陳姓兒子(58歲)聲押禁見獲准,調查於2月25日偵結。
檢方查出,洽興畜牧場是取得廚餘再利用登記檢核的養豬場,依法應將收受之廚餘以攝氏90度以上高溫,蒸煮一小時以上,並每日登入環境部「廚餘蒸煮申報系統」,據實申報蒸煮情形及上傳照片或影片。但陳男先於111年間,預先拍攝蒸煮照片存於手機,自112年1月8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於每日申報時反覆上傳舊照片,充作當日蒸煮證明。
此外,114年10月10日起,發現養豬場豬隻陸續大量死亡,兩人未通報疫病,僅自行以抗生素投藥處理,為避免疫情外洩影響拍賣銷售,竟僅將部分死亡豬隻交由合法化製業者處理,其餘則委由不詳非法業者清除,以降低申報死亡數量,偽造化製三聯單,短少申報死亡豬隻共46頭。此部分涉及偽造文書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
為避免損失,該豬農於114年10月13日填具內容不實的家畜健康聲明書,將可能染疫及未逾停藥期的豬隻30頭(運送途中死亡2頭,實際拍賣28頭),運往台中市大安區肉品市場拍賣,致承銷人及買受人陷於錯誤而購買,拍賣價金新台幣32萬餘元,詐得不法利益。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認定陳姓父子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實罪與《刑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獸醫:豬農、公務員得過且過釀禍
針對豬病防治,台中染非洲豬瘟養豬場的特約獸醫紀又銘接受媒體聯訪表示,
政府每年都會舉辦豬病防治宣導,而且養豬班舉辦季會、年會,邀請相關學者解釋豬病防治狀況,另有宣導手冊讓豬戶帶回。
紀又銘提到,自口蹄疫以來,政府不斷宣導如何防範豬病,陳姓老農的兒子有參加說明會,老農不能因為沒參加或是不在乎就推諉責任;因他個人長期的疏忽,才面臨這麼大問題。此外,基層公務人員長期陪著陳姓老農便宜行事,未落實防疫,任何事情都得過且過,才會釀此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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