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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存款231萬 較歷任總統相對簡樸

總統賴清德。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總統賴清德。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梁凱晶/綜合報導】監察院26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揭露總統賴清德與副總統蕭美琴就任後第二次財產申報資料。賴總統申報存款新台幣231萬餘元,較上次大減近900萬元,整體財產規模與台灣歷任總統相比相對簡樸。

根據申報資料,賴清德於民國114年11月25日申報存款231萬2‚183元,較113年11月申報的1‚125萬4‚024元減少894萬1‚841元;房貸742萬2‚599元,也較上次減少503萬7‚796元。賴總統持有1筆位於台南市安平區的土地與建物,以及1輛TOYOTA汽車,與前次相同。

配偶吳玫如則持有1‚166萬餘元美國國庫債券,較前次略減,另新增1‚190萬2‚805元基金。

副總統蕭美琴申報存款1‚683萬4‚129元,較113年6月申報增加158萬餘元;房貸123萬7‚275元,較前次減少31萬餘元;另持有446萬餘元基金。蕭副總統名下有新北市永和區1筆土地與7筆建物,並將花蓮縣1筆土地與3筆建物交付信託,與前次相同。

歷任總統財產差異大

若與歷任民選總統相比,賴總統財產規模屬偏低水準。前總統蔡英文歷年申報存款多在4千萬至5千萬元區間,並持有多筆土地與建物;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前申報存款約5千萬至7千萬元;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曾申報逾億元資產(含不動產);而前總統李登輝晚年申報存款亦達數千萬元,現金不高但不動產多。

整體而言,台灣歷任總統財產規模差異甚大,從億元級到千萬元級不等。此次申報顯示,賴總統在房貸尚未清償情況下,淨資產仍屬相對有限,財務結構以自住房產與負債為主,與多數前總統累積多年資產與投資型態不同。

監察院表示,總統、副總統及高階官員須定期依法申報財產,以落實陽光政治與廉政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