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46名女童,首波6名被害人部分已判刑28年8月定讞,其餘40人部分,臺北地院一審判刑30年,目前由二審法院審理中。其中,一名受害女童與其母親提起民事訴訟,向毛畯珅、毛母、幼兒園王姓前負責人求償,北院判賠共225萬元。
毛畯珅於2022年至2023年間,在幼兒園內性侵、猥褻6名女童。臺北地方法院認定,毛畯珅涉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11罪、涉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207罪、涉以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共6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高等法院改判28年8月,2025年5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其中一名受害女童與母親提起民事訴訟,家長主張女童於2022年6月午休期間遭毛男侵犯5次,並被偷拍8張下半身赤裸照片,嚴重侵害身心發展。家長認為幼兒園縱容不具教保資格的毛男任教,未盡監督義務,因此向毛男、園長(毛母)及王姓前負責人求償1,200萬元。
臺北地院審酌,王姓前負責人2019年承接普林斯頓幼兒園,洪婦入股後改名為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並擔任負責人,簽訂的是合夥契約,為共同經營幼兒園,確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判毛男、洪婦、王姓前負責人應連帶賠償女童200萬元、其母25萬元,合計共225萬元。
此為全案第二起民事賠償判決,先前北院已判毛男母子賠償另一受害家庭60萬元。除已定讞案件外,毛男另涉侵犯40名女童案。北院於2025年9月一審認定其共犯下510罪,總刑期加總高達3,552年。法院裁定合併執行30年有期徒刑,並併科罰金5億元,全案目前仍在上訴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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