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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才涉收9業者711萬賄款 辦公室執行長認罪:看過他收錢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鄭天財涉收賄業者711萬元案,13日開庭傳喚同案被告、鄭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他當庭認罪,辯稱鄭天財以辦募款餐會為由接受業者捐款,若長期捐款還可掛名為鄭的特助,他提供自己帳戶收款,曾看過鄭在辦公室收錢,業者也會把錢交給辦公室主任。

檢方起訴指出,鄭天財自2020年12月間起,陸續在張騰龍等人介紹下,結識9名公司負責人、董事長等業者,業者會以贊助鄭天財舉辦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為名義,透過轉帳至張騰龍名下帳戶或交付現金的方式捐款,合計約711萬元。行賄者可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以利推展公司業務,也可獲得鄭的協助。

北院13日傳喚張騰龍到庭,他當庭認罪,辯稱鄭天才過去向他表示,因為要辦豐年祭、支付薪水等,在財務上有些拮据,需要幫忙,並允諾可讓長期協助捐款的業者掛名為其特助,以利對外推展公司業務等。鄭利用募款餐會接受捐款,他當時為了幫忙,因為鄭的一句話就答應出借自已的帳戶用來收款,但他從未將款項據為己有。

張騰龍說,參與募款餐會的人都是他請來的朋友,業者們有問題都會向他反映,但回報給鄭之後,鄭都會讓他自己處理,但他從沒經手過錢。他回憶,在餐會上約有十幾人要拿錢給鄭,他當時就只是把錢拿給鄭的辦公室主任杜雯燕,「捐款不只起訴狀寫的這9次,也不只這9人」。

張騰龍也提到,曾有一名業者到他的生技公司找他,要把賄款以現金方式透過他轉交給鄭,但他沒收,後來是陪同對方前往鄭的立法院辦公室,他親眼看對方把錢交給鄭,類似情形約有2、3次,有時候鄭不在辦公室,就會由杜雯燕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