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來很多人免費領養貓之後便出乎意料的背上了數千元(人民幣,下同)的債務,有媒體曝光這是一種新的騙術,如果商家誘導消費,不僅涉及民事糾紛,還可能觸犯法律。該消息登上了3月15日熱搜。
綜合《新黃河》等多家陸媒報導,很多民眾近來向媒體透露,自己陷入了好心領養貓,卻背上了數千元債務的「陷阱」。一般的套路是一些商家打著「免費領養」、「愛心領養」的旗號,誘導領養者簽訂分期付款合約,合約規定在12~24個月內,每月要付款購買貓糧,合約一旦簽訂不可反悔,否則要付違約金。關鍵是如果貓走失或者死亡,合約還要繼續執行。
廣東的李超(化名)2025年11月在短影音平台上看到一家寵物店推廣「免費送貓」,在加上對方微信後,對方以「防止被虐貓人士領養」為由,要求他簽訂一份合約。合約規定「每個月288元買貓糧,簽24個月」(合計6,912元,約新台幣3萬2,424元)。 雖然李超領養的貓兩個月就走失了,但貸款還得接著還。如果要終止合約,他需要一次性支付3千元違約金。他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合約是合法的,他要執行。
和李超遭遇類似的人還有很多。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涉及「免費領養」的投訴有973條,關於「貓貸」的投訴為339條。這些投訴者涵蓋中國各地。他們均被寵物店宣稱的貓咪免費領養所吸引,而後簽訂領養協議後,每月需支付固定金額,總費用往往是貓市場售價的2~3倍。
如若想解約則需要支付不同數額的違約金,有的合約中甚至規定領養者不能在任何網路平台發布關於協議的負面評價,否則需向商家支付1萬元的商譽損害賠償金,並承擔商家全部維權費用。若產生糾紛,訴訟管轄權被限定在商家所在地法院。
有知情者透露,隨著投訴增多,這些商家會註銷原公司,換個地方重新開店。消費者若要維權,需證明新舊公司之間存在關聯,這對普通消費者困難重重。
對此,山東融璽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順對《新黃河》分析說,所謂的「免費領養」往往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名為領養,實為買賣」的合約關係。如果商家誘導消費不僅涉及民事糾紛,還可能觸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撤銷或者賠償。
澎湃新聞也對此表示,「免費領養+分期購物」的模式實質是一種以愛心為名、捆綁金融消費的新型陷阱,並提醒消費者領養或購買寵物時務必理性,仔細閱讀合約條款,警惕任何形式的捆綁消費和金融分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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