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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命令可重啟核電?核安會:須經安全檢查

核安會主委陳明真(右)。(記者宋碧龍/攝影)
核安會主委陳明真(右)。(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台電預計3月底將核三廠再運轉計畫提交核安會審查,核能安全委員會主委陳明真18日表示,收到後會按時程審查,但重啟時間無法確定,因還需要檢查、驗證;針對賴清德總統曾提緊急情況可啟用核電,陳明真表示,原則上法規不允許直接啟用,但總統可透過緊急命令,在符合核安規定下才能啟用。

中東戰火波及能源供給,外界關注核電廠再運轉進度,經濟部長龔明鑫去年表示,核三廠最快2028年可再運轉,核安會則說,實際審查期程須視個別機組狀況而定,無法保證具體時間表。而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日前指出,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將如期於3月底前提交核安會,目前美國西屋原廠技術人員已進駐並展開設備老化分析等工作。

圖為核三廠1號機。圖為核三廠1號機。(SAM YEH / AFP)

面對媒體詢問,美伊戰爭開打後,外界認為核能供電相較石油、天然氣較為安全,陳明真表示,「確實有人有這樣看法」。

陳明真說,台電預計在3月底前送交再運轉計畫,核安會將依國際標準進行安全審查與現場查證,確認符合法規後才會同意換發運轉執照。至於是否重啟,他表示,「沒辦法給確定答案。」

立委賴士葆詢問總統緊急啟用核電是否需符合核安規定,陳明真回應,依現行法規不得直接啟用,僅在緊急狀況下由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並經核安會安全檢查程序後方可使用,且啟用期間約2至3個月。

經濟部指出,核三廠自主安全檢查最快需1.5至2年完成,核二廠需待乾貯設施完工、燃料棒移出後才能進行檢查,時程更長,目前核二廠室外乾貯設施已於今年3月6日取得同意試運轉,預計今年底可取得運轉執照並進行燃料移出作業。

立委柯志恩關切審查是否可提前,陳明真表示,取決於台電送審資料完整度,準備越充分,審查時間可望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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