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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促統法制化 「不作為」恐也有罪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中共全國人大近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國台辦聲稱對於台獨分裂勢力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將依法懲治。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9日示警,這部法律已把「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綑綁成法定義務,未來連「不作為犯」都可能被追訴,對台灣恐衍生長臂管轄與跨境鎮壓風險。

陸委會近日指出,中共藉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作為橋接,能將任何不配合統一的行為嫁接到既有法律進行處罰,並將台灣納入其「民族團結」框架,藉由立法手段強制推進統一。

陸委會警告,未來中共不排除將原本針對「積極從事台獨活動」的法律處罰,進一步擴大到「反對統一」、「消極不配合統一」甚至「維持現狀」都納入違法制裁範圍。過去中共主要處罰「作為犯」,未來則可能以本法處罰不積極推動、不配合、不支持統一的「不作為犯」。

陸委會說,這不僅將對教育界與藝文創作者造成壓力,也可能使每個人都必須在作品與言行中「輸誠」,因為法律的模糊不確定性,將造成人人自危、甚至互相檢舉的「升級版紅衛兵文化」。

邱垂正19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把中華民族「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整合起來,宣稱要接受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並把國家統一作為所有中華民族必須遵守的義務,已不只是政策宣示,而是具有強制性的法律規範。

邱垂正指出,該法條文還提到,要增進台灣民眾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歸屬感、榮譽感;若不這樣做,中共就會依法追訴。更值得注意的是,規範對象不只限於中國境內,也及於境外個人與組織,未來對台灣恐衍生許多長臂管轄、跨境鎮壓。整部法律充斥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中共說你有罪,你就要負法律責任」。

邱垂正說,這部法律已經上綱到,只要被認定破壞民族團結、國家統一,就可能被追訴法律責任,「從你的不作為犯,你也要負責」,換言之,只要不接受對台統一方案,可能就會被處罰。

鄭麗文稱感受到對岸善意
邱垂正:中共要的是統一

對於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日前稱感受到對岸「巨大的善意」,並期待與中共黨魁習近平會面,邱垂正表示,兩岸情勢認知存在「很大的差距」,並質疑若以鄭麗文提出的「兩岸和平框架」為目標,「妳要和平,中共要的是統一,難道妳要接受統一方案?」

邱垂正說,近年中共對台採取複合性施壓,包括經濟脅迫、外交打壓、社會滲透、跨境鎮壓的法律戰,以及認知作戰與灰色地帶侵擾,「我們感受到有很大的風險」,中共對台敵意「是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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