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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油執行長徐漢收賄逾2千萬 11罪判刑25年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前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貪汙案,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多個標案向廠商收賄,合計2,160萬元;其中冰水機案,硬是將3千萬元預算浮報至2億元,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期約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11罪。一審23日宣判,合併處刑25年、褫奪公權9年。徐漢日前已破壞電子腳環潛逃,遭通緝,23日未到庭聆判。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徐漢貪汙案。判決指出,徐漢自2019年間起,利用他對採購案審核、對下屬人事監督管理等權限,多次透過白手套、下屬或自行向廠商索賄,直至2022年1月遭查獲為止,共收受現金1,686萬8千元賄賂,另有473萬2千元的不明財產,合計不法所得高達2,160萬元。

合議庭審酌,徐漢從最基層人員做起,一路晉升到中油執行長之高位,任職40餘年,卻貪圖一己私利,多年來向廠商索賄高達千萬元,嚴重敗壞公務廉潔性,不僅影響各項採購案品質,更影響民生經濟,惡性重大,因而就他所犯11罪分別量處1年6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9年,沒收犯罪所得2,160萬元。

其中,單一收賄金額最高、量刑最重的是「冰水機案」,徐漢透過白手套劉睿麟與冰水機廠商聯繫,共謀撤換原承辦人改由時任工程師黃榮泰(於本案後升任經理)負責,將預算金額從3千萬元浮報至徐漢核定權上限2億元,並找來其他公司陪標;廠商領到第一期驗收款(六成)後,於2022年1月交付1,400萬元給劉男,劉男再將其中790萬元拿到徐漢辦公室。

此外,劉男仗著自己與徐漢的交情,遊走在中油各科室之間,干涉中油內部採購流程,進而擔任「白手套」,不僅浮報冰水機採購案的價額,更與徐漢共同收賄,犯罪所得高達1,050萬元,經合議庭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