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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掃墓請勿露天燃燒 紙錢減燒集中更好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清明祭祖時節已至,部分民眾於整理墓園時常將雜草、藤蔓及樹枝以焚燒方式進行處理,稍有不甚即可能引起大火,經消防局統計,苗栗縣3月份已發生超過100起公墓起火事件,嚴重影響周遭空氣品質及居民人身安全。

消防局呼籲民眾於公墓掃墓祭祖時切勿使用焚燒方式處理整理墓園後產生之植物廢棄物,各鄉鎮市公所已於公墓出入口設置紙錢集中桶,呼籲民眾可將祭祖紙錢交由公所集中清運處理,如民眾需焚化祭祖紙錢,也務必控制火勢切勿過大,以免引燃周遭樹枝雜草,進而導致山林大火,期間若本局查獲露天燃燒行為,將依法裁處,請各位民眾配合,共同維護本縣良好空氣品質。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表示,焚燒植物廢棄物不僅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加遽地球暖化,所產生的煙霧(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細懸浮微粒(PM2.5)等污染物質,也會對人體的呼吸系統產生危害,特別是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民眾影響最大,且燃燒完的灰燼隨風飄散,也會污染附近居民的居家環境。

若在高速公路等交通要道附近燃燒雜草,造成煙霧瀰漫,影響駕駛人視線,更易危害行車安全,引發交通事故,希望民眾不要為了自身方便,害人害己。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呼籲,民眾於清明祭祖期間,整理墓園產生的植物廢棄物應妥善集中堆置,待其自然腐化,切勿以燃燒方式處理,並牢記「四不二記得」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讓紙錢飛揚、不燃放爆竹;記得熄滅餘燼、記得帶走垃圾,本局若查獲露天燃燒行為,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進行裁處,裁處金額為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若產生之濃煙引發交通事故而造成傷亡者,更須負上刑事責任。請民眾確實遵守規定,切勿露天燃燒,以免受罰又危害空氣品質,讓我們共同為本縣的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