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服器大廠美超微共同創辦人廖益賢、承包商孫廷瑋、台灣區業務經理張瑞滄,涉嫌將大量輝達人工智慧(AI)晶片走私至中國,日前被美國司法部起訴。民團指出,相關涉案人有兩名是台灣籍、一名是來自台灣的美國籍身分,且犯罪的行為地竟然涵蓋台灣,呼籲政府補上《貿易法》針對晶片出口的管制漏洞。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26日表示,據公開起訴書內容,3名被告共謀透過一家東南亞公司作為跳板,向美超微公司下單,訂購搭載受出口管制的輝達晶片之伺服器,該批貨物由美超微台灣辦公室主管張瑞滄經手,伺服器在美國完成組裝後,先運往台灣,再出口至東南亞公司,最後透過多名仲介轉運至中國,規避美國出口管制規定。
黃承瀚警告,這些經由台灣走私轉運到中國手上的高階晶片,在商業方面,成為中共擴大AI產業規模、並傷害台灣AI產業競爭力的工具;在軍事方面,這些晶片不但可能成為中共擴大AI監控工具的武器,更有可能運用在提升對台軍事武力威脅上,但台灣的法規對這種現象卻顯得蒼白無力。
晶片違規輸陸在台竟無刑責
對於美超微案竟與台灣有高度關聯,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台灣政府有三個尷尬。第一,三個被告都來自台灣,不僅張瑞滄、孫廷偉是台灣公民,即便唯一的美國公民廖益賢其實也出身台灣;第二,犯罪行為地也在台灣,被告等人是透過美超微台灣辦公室作為樞紐,將伺服器從美國運到台灣,再轉運東南亞,再進中國。
第三個尷尬,國際高度矚目的高科技出口管制犯罪,台灣主管機關經濟部與檢警調竟完全無所作為,也無法有所作為。賴中強表示,原因是台灣並沒有將中國列為軍民兩用高階晶片的輸出「管制地區」;就算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也只能罰錢。目前輸出高階晶片的「管制地區」只有伊朗、伊拉克、北韓、蘇丹、敘利亞。
據《貿易法》第27條第一項規定,除非真的找到證據,證明該晶片是被用於軍事武器之用,而且行為人明知晶片軍事用途,否則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也只能根據《貿易法》第27項之2條規定罰錢,不構成犯罪。
「對照美、日、荷、法等半導體先進生產國,台灣法制下違規出口晶片到中國,竟然沒有刑事責任,只能不痛不癢罰錢,實在非常荒謬。」賴中強列舉,美國在2022年對中祭出多項半導體出口管制,若違反《出口管制改革法》相關規定,可處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日本在2025年將機床、雷達、積體電路、無人機及其零件、導航裝置與測試設備等六大類產品新納入出口管制清單,而且適用對象包括中國及東南亞在內的所有「非A組國家」,未取得許可擅自出口或提供,依法得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僅12項半導體製程設備受限
賴中強表示,馬政府任內經濟部發布行政命令對中國鬆綁出口管制,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僅明列12項半導體「製程」設備,需許可才能輸出中國。這根本就是「掛十二而漏萬」,12項設備以外的受管制戰略高科技貨品及技術,就算違法輸往「非管制地區」,最多僅受《貿易法》罰鍰,排除刑事處罰。
他強調,美超微案恐使國際間懷疑,台灣是否成為民主國家對中國高階晶片出口管制之破口,呼籲行政院與經濟部有責任盡速填補此類規範漏洞。中共針對台部署飛彈數量高達900至1,500枚,且不斷增加,不應放任對中國的晶片輸出,否則這些台積電的晶片,反過來被利用協助共軍製造飛彈瞄準台灣,這是何其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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