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否調整汽車使用牌照稅制度引發討論,學者1日指出,短期內若要直接改採碳排量課稅仍有執行困難,建議可先檢討現行級距設計,與國際標準接軌。
現行燃油車與電動車分別以排氣量與馬力值作為徵稅基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日舉行公聽會,提出改以碳排量來課徵牌照稅,引發產官學討論。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二研究所副研究員戴志言表示,以每公里碳排量作為課稅基準,概念上較符合減碳方向,但涉及車輛資料建置與制度轉換,以及實務上量測難度,短期推動的難度較高。
戴志言認為,調整現行牌照稅級距可能是較可行的方向。目前台灣級距設計與多數國家不同,例如排氣量區間劃分較細,與國際以500作為一個級距的方式不同。他說,若能逐步對齊國際常見的分級方式,也有利於國際車廠引進最新的節能技術。
在制度面上,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錦村也建議,稅制應朝碳排放導向調整,取代現行以排氣量為基準的牌照稅制度,同時強調電動車若未搭配綠能使用,車用電池也是一大汙染,恐怕減碳效益有限,政策設計可從兼顧能源結構的方向思考。
財政部政務次長陳勇勝表示,目前已修法延長電動車免徵牌照稅措施至2030年,各縣市均已實施,截至今(2026)年2月累計減免車輛逾12萬輛,減免稅額約127億元。至於是否改採碳排量作為課徵基準,仍須跨部會與地方政府整體評估。
陳勇勝指出,台灣現行制度與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類似,若未來導入碳排標準,除涉及資料建置,也將影響地方財政收入,須審慎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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