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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車變換車道擦撞自小客 桃園大溪清晨傳車禍幸無傷亡

大溪交通分隊長卓宜瀓表示,駕駛人行車時變換車道務必提前打方向燈,並確實注意周遭車況與車距,切勿貿然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提供)
大溪交通分隊長卓宜瀓表示,駕駛人行車時變換車道務必提前打方向燈,並確實注意周遭車況與車距,切勿貿然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桃園市大溪區7日清晨傳出一起軍車與自小客車擦撞事故。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表示,事故發生於7時許,地點在員林路二段附近,所幸僅車損,未造成人員傷亡。

大溪分局指出,黃姓男子(26歲)駕駛軍用車輛,沿員林路二段往龍潭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於內側車道欲向右變換車道,疑未注意同向外側車道直行之江姓男子(57歲)所駕駛之自小客車,雙方發生碰撞。

據了解為軍車變換車道時未注意外側直行車輛所致,現場無人傷亡,雙方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為軍車變換車道時未注意外側直行車輛所致,現場無人傷亡,雙方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因仍待調查釐清。(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提供)
全案已依A3類交通事故規定處理。全案已依A3類交通事故規定處理。(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提供)

警方到場處理後,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排除酒駕情形。初步研判,本案肇事原因為變換車道時未確實注意周遭車況所致,詳細肇責仍待進一步釐清。

大溪分局表示,全案已依A3類交通事故規定處理,並提醒駕駛人,行車變換車道應提前打方向燈並注意周遭車輛動態,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事故。

大溪交通分隊長卓宜瀓表示,駕駛人行車時變換車道務必提前打方向燈,並確實注意周遭車況與車距,切勿貿然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大溪交通分隊長卓宜瀓表示,駕駛人行車時變換車道務必提前打方向燈,並確實注意周遭車況與車距,切勿貿然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記者徐乃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