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國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桃園環保局)偵辦被告林○俊(馬來西亞籍)等33人及7間公司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經偵查終結,認被告林○俊等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之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非法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及刑法第339條第2 之詐欺得利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察官考量被告林○俊、黃○琳、楊○安、張○銘均已非首次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而遭查獲,然其等仍多次漠視我國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令而為本案犯行,甚且被告林○俊亦已係長期以此等「假借租地之名,行回填廢棄物之實」之一貫詐欺手法,詐騙眾多地主提供土地,造成多筆土地因而遭到破壞, 建請法院就被告林○俊判處 有期徒刑4年以上,就被告黃○琳、楊○安、張○銘、黃○源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並聲請沒收不法利得新臺幣(下同)4億2,427萬餘元。
環保局表示,本案源於去(114)年1月民眾通報異常回填情形,專案小組隨即展開長期蒐證與科技監控,並於同年10月及12月分批執行搜索與開挖行動,成功掌握具體事證。現場已要求業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限期清除廢棄物、提出完整復原計畫,確保土地回復原狀。本案共涉及龍潭及楊梅地區10筆土地,棄置面積超過1萬平方公尺,非法棄置量高達4萬至5萬立方公尺,不法所得逾4億元。現場查獲廢棄物種類繁多,包括砂石、磚瓦、混凝土塊及各類雜項廢棄物,已嚴重破壞農地結構,對環境及國土永續造成重大衝擊,後續環境復原費用估計高達4億元。
桃園市環保局強調,非法棄置廢棄物不僅觸犯《廢棄物清理法》,亦涉及刑事責任,相關人等除面臨司法制裁外,還須負擔龐大清理與環境復原費用,代價極為沉重。環保局將秉持「嚴查嚴辦、絕不寬貸」原則,持續透過「檢警環」合作平台,全力打擊任何形式的環保犯罪,絕不容許不法業者心存僥倖。環保局也再次呼籲,維護環境是全民責任,任何違法棄置行為都將被嚴格追究。民眾如發現土地有異常堆置或掩埋廢棄物情形,請立即撥打24小時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3-3354943通報,共同守護桃園乾淨、安全的生活環境。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出,必將溯源嚴查,絕不姑息必將溯源嚴查,絕不姑息,並,並呼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出租土地時應謹慎審核用途,民眾如發現可籲土地所有權人出租土地時應謹慎審核用途,民眾如發現可疑車輛頻繁進出農地或有非法回填情事,請踴躍疑車輛頻繁進出農地或有非法回填情事,請踴躍向執法機關向執法機關檢舉,共同維護美好家園。檢舉,共同維護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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