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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傳惡意檢舉騎樓停車 中市警:會從寬認定

針對惡意檢舉案件,目前凌晨12時至2時違規停車,警方不予取締,同一路段檢舉案件,在2小時內同一行為,警方不會受理。(記者黃玉燕/攝影)
針對惡意檢舉案件,目前凌晨12時至2時違規停車,警方不予取締,同一路段檢舉案件,在2小時內同一行為,警方不會受理。(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警消環衛委員會7日審查會,針對騎樓停車惡意檢舉行為,多位議員呼籲市府檢討與放寬免取締時段。對此,中市府警察局長吳敬田指出,「免取締時段」是依道交條例處罰細則規定辦理,為中央法規,地方無權另訂法令逾越,不過遭檢舉民眾,可敘明理由提出申訴,警方會從寬認定。

針對檢舉達人惡意檢舉行為,市議員曾朝榮、楊典忠建議,市府建立交通違規檢舉審視機制,針對同一檢舉人於一定期間內多次檢舉同一對象之案件,啟動合理審查程序,以防範制度遭到濫用,維護交通管理公平性與行政資源合理運用。

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針對惡意檢舉案件,目前凌晨12時至2時違規停車,警方不予取締,同一路段檢舉案件,在2小時內同一行為,警方不會受理,經常檢舉同一路段或漫無目的的檢舉,除有急迫性,原則上警方不會優先處理,將列入最後處案件。此外,交通大隊提供服務,在經常遭檢舉路段,民眾遭到檢舉時,會主動發簡訊通知車主儘快將車輛駛離,不會一直開單。

針對惡意檢舉案件,目前凌晨12時至2時違規停車,警方不予取締,同一路段檢舉案件,在2小時內同一行為,警方不會受理。針對惡意檢舉案件,目前凌晨12時至2時違規停車,警方不予取締,同一路段檢舉案件,在2小時內同一行為,警方不會受理。(記者黃玉燕/攝影)
議員李天生(中)指出,大里地區由於停車位不足,車主被迫停放騎樓,卻遭檢舉達人不斷檢舉,把警方當做報復的工具。議員李天生(中)指出,大里地區由於停車位不足,車主被迫停放騎樓,卻遭檢舉達人不斷檢舉,把警方當做報復的工具。(李天生議員辦公室提供)

李天生、江和樹及林德宇議員也反映,大里地區由於停車位不足,車主被迫停放騎樓,卻遭檢舉達人不斷檢舉,把警方當做報復的工具,造成民眾困擾。議員們主張延長免開罰時間,在不妨礙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下,夜間免取締時間,由目前凌晨2時至6時延長至11時或7時,或是更放寬為10時至6時,解決鄉親停車問題,避免住戶不斷遭到檢舉的困擾。

吳敬田指出,2025年台中市計有8萬案件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有人利用法律漏洞惡意檢舉,針對同一路段、同一街廓不斷檢舉,一人檢舉數量高達2、30件,涉及1、200輛車輛,已造成民眾、警方及社會各界的困擾;但「騎樓停車免取締時段」依中央道交條例處罰細則執法,地方政府並無權另訂法令,不過遭檢舉民眾,可敘明理由提出申訴,警方會從寬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