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9日表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自今年8月1日起實施,針對新建、增建及改建且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築,規定每20平方公尺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容量,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
內政部9日部務會報安排建築研究所報告「近零碳建築推動重點與執行成果」。內政部長劉世芳9日表示,持續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並已邁入全面執行階段,透過建築太陽光電、建築能效提升、能效資訊揭露及建築延壽碳權等多元策略,逐步建構兼具環境永續與經濟效益的發展體系,展現建築部門淨零轉型成果。
內政部指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自今年8月1日起實施,針對新建、增建及改建且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築,規定每20平方公尺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容量,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至2030年可貢獻約319萬公噸CO₂e減碳量,占整體住商部門減碳目標約3成以上。
內政部表示,建築研究所日前已完成北中南3場說明會,針對各界關切的議題說明回應,包括建置費用每瓩約為3萬8,800元,設置12年即可收回設置成本,如遇斷電可供公共用電使用等;至於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風險等,亦有相關法規規範可遵循。
此外,內政部提到,建築研究所推動立面光電實證示範,由公有建築帶頭導入,在建築研究所材料實驗中心進行第一期彩繪立面太陽光電設置,實驗結果發電比達73.6%,今年將持續擴大推動,預估累計裝置容量可達約424瓩。另,推動建築能效揭露制度,將建築能效資訊納入不動產租售必要揭露項目,未來民眾於實價登錄系統即可查詢。
內政部指出,建築延壽碳權機制透過既有建築節能改善與太陽光電設置,可取得碳權並作為維運財源,提升民間參與誘因;未來將持續深化建築全生命週期減碳路徑,落實2050淨零排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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