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9日於立法院報告,擬修正《就業服務法》有關扣留證件的規定。全國工業總會10日表示,應提供產業至少3年的調適期並提出配套措施,否則移工招募成本大增,可能衝擊中小企業的營運與競爭力。
勞動部預計修正《就業服務法》,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的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並將推動修法,3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雇主必須於聘僱契約期間內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逐步符合國際規範。
工總指出,全球人權治理正由企業自律走向法制化,且「禁止強迫勞動」已與國際貿易規範緊密連結,包括台美貿易倡議及勞動部近期預告修法均朝此方向推進,但相關規範若未有妥善配套,可能對國內數百萬家中小企業帶來沉重壓力。
工總表示,對營運面的影響,首當其衝的是企業招募移工的成本增加。依國際人權報告,部分來源國移工來台前必須支付高額仲介費,例如越南勞工費用可達6,000美元(約新台幣19萬元),若新制要求雇主全額負擔,將使成本大增而壓縮獲利空間,甚至影響產業競爭力。
工總說,台灣製造業逾九成為中小企業,普遍仰賴仲介處理移工事務,對國際勞工組織(ILO)定義的強迫勞動指標認識不足,可能因為法遵落差而面臨國際貿易制裁風險。雖然政府推動直接聘僱制度,但海外據點主要集中在菲律賓,且申辦程序繁複,中小企業仍難以負擔相關行政成本。
針對制度推動,工總建議,政府應在修法前提供至少3年的調適期並給予必要的行政協助與補助,讓企業有時間因應成本與制度的轉變。
提升法遵能量方面,政府應擴大宣導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並由勞動部與經濟部入廠輔導,協助中小企業建立人權盡職調查(HRDD)能力,避免企業對規範認識不足而落入強迫勞動風險。
工總建議,政府應擴大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在海外的布局,除現有菲律賓據點外,應優先在印尼、越南及泰國增設官方辦公室,強化政府對政府(G2G)的直接聘僱管道並簡化程序,從源頭落實公平招募,降低不當剝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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