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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及海巡共9人淪共諜收賄洩密 橋檢起訴求重判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審判的國安案件,陳男涉提供帳戶給境外集團,藉此吸收缺錢現退役軍人,拍攝投共片與交付國家機密。橋檢依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10人建請重判。

起訴書指出,境外敵對勢力集團透過網路社群接觸有資金需求的軍職人員,以金錢報酬等方式誘其拍攝投共影片,進而吸收軍人蒐集並交付軍事機密資料,包含陸軍黃姓中士、林姓少校、曾姓士兵、張姓中尉;海巡署鄧姓少尉;海軍楊姓下士、陳姓中士;空軍郭姓士官長、王姓士兵等9名現役軍人都淪為共諜。

犯嫌將軍方內部包括部隊運作、裝備資料及相關軍事公務應保密之文書及電磁紀錄以手機拍攝後,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據了解,收取報酬的方式有現金、泰達幣、遊戲點數等,合計收賄約506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國家安全法》、《刑法》洩密等罪。

此外,檢方也查出,一名陳姓男子2024年接受該集團免費招待前往澳門、珠海旅遊,提供名下金融帳戶作為向台灣軍人行賄的資金流通工具,並按月收取新台幣3千元報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一併起訴。

橋檢指出,此案為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審判之《國家安全法》案件。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