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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1國小1國中性平、體罰處理失當 監院糾正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監察院20日表示,台東縣武陵國小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程序違背法令,台東縣政府未積極查明就認定武陵國小無違失,且台東縣豐田國中調查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無故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並有違相關辦法,糾正台東縣政府等機關及學校,並促其注意改善。

監委葉大華、王美玉指出,武陵國小曾發生有妨害性自主行為,經某生錄影,性影像並已於學生間流傳散布,經武陵國小錄案為校園性別事件。該校決議以三位教師組成調查小組,但小組成員均未具備調查性別事件之專業資格。

監委表示,武陵國小未先保存證據即命家長、學生刪除性影像,調查結果亦未依法通知當事人,均有悖於《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所定明文。台東縣政府難辭行政監督鬆散及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之咎。

監委指出,根據豐田國中調查報告顯示,該校前足球教練不僅對於事件學生於練習時受傷的腦震盪情形處理不當,且素有「以3分鐘洗澡限制侵犯學生隱私權,實施棉被操具羞辱性質,夜間集體處罰違反個別化原則」等情事,有違正向、個別化等管教原則,調查小組建議應對該名教練解聘2年。

不過,監委提到,豐田國中在調查報告作成後,竟因家長壓力一度以「要確認家長是否撤案及是否同意學生轉學」為由,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並有造成「吃案」負面觀感之虞。且該校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該名教練,違背教支辦法,均有不當,因此依法糾正。

監委表示,武陵國小囿於專業能力與經驗不足,部分案件經台東縣政府多次退回,歷時逾一年才辦結,處理時效嚴重延宕;台東縣政府也已成立小組協助武陵國小,台東縣政府除協助武陵國小外,應協助該校恢復學區家長之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