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翡翠水庫發電與耗水補償費爭議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4月22日表示,在還沒有變更與台電的合約之前,市府一定會依照合約進行,以既有費率售電;若中央有用電調度需求,也一定會全力依照現有機制配合支援。
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長林裕益4月16日在台北市議會答詢時表示,因台電不同意簽署「耗水補償費」合約,翡翠水庫將不再支援緊急調度供電,引發討論。
蔣萬安22日中午赴台北市議會說明重大法案後受訪表示,此案癥結點在於翡翠水庫接到監察院及審計處的審查意見,指翡翠水庫水力發電出售給台電的費率偏低,在還沒有變更與台電的合約之前,市府一定會依照合約進行,以既有的費率售電。
蔣萬安也提到,中央若有用電調度需求,市府一定會全力依照現有機制配合支援;他也已指示副市長張溫德即刻和台電及水利署聯繫,希望盡快面對面坐下來好好談,並針對監察院及審計處意見交換意見,尋求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共識。
民進黨團幹事長林亮君表示,翡翠水庫電價議題其實很簡單,市府及台電在售電價格上有疑義,就坐下來好好談,且監察院糾正對象不僅有翡管局,還有水利署等單位,大家齊心合力解決此問題。
翡翠水庫擬收耗水費
經長:法源有疑義
針對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擬向台電收取耗水補償費,引發各界爭議,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耗水費本質上為中央稅收,翡管局若要加收耗水費,須與台電另行簽訂相關契約,雙方也須合意,目前台電並未同意簽署。
翡翠水庫供應約600萬市民日常用水,為大台北地區重要的供水設施,近期因台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有意向台電加徵「耗水費」,引發台北市政府、經濟部之間的論戰。
水利署長林元鵬表示,耗水費設計精神是節水、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目前僅針對每日用水量超過300噸的工業大戶課徵,不過水力發電並未消耗水資源,因此不在徵收範圍內,全台各水庫水力發電也均未課徵。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說明,水力發電是利用水的位能發電,並未「用掉」水資源,兩者是不同概念。
對於外界提及監察院糾正約5億噸水量,曾文生表示,台電在翡翠水庫的水力發電影響水量約115萬噸,與5億噸水量相比,兩者規模差距甚大,性質也不同,另就水費來說,台電對曾文水庫、石門水庫等均依法支付相關費用,且支付翡翠水庫的費用相對較高,台電並未對翡翠水庫不好。
另面對立委鍾佳濱質詢時,龔明鑫回應,耗水費本質上屬中央稅收,僅中央政府得以徵收,若地方欲與台電另行簽訂相關契約,仍須雙方合意,目前台電並未同意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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