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大陸為躲避兵役,豪擲360萬元委託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做不實體檢,但陳男因另案遭羈押,王大陸不滿陳男收錢不辦事,遂透過友人車商小開游男找上熟識的劉姓刑警偷查對方個資,此部分獲判無罪;但王大陸另為幫助闕姓女友討回受騙款項,也透過不法手段取得他人個資,遭判刑6個月。
新北地檢署調查,王大陸斥資360萬元找上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協助躲避兵役,但他不知道陳男因另案遭羈押,不滿對方收錢不辦事還失聯,以為被騙,遂尋求友人游男協助。游男請託時任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男幫忙,劉男便使用警方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登載不實查詢事由「妨害秘密;協助北投分局偵辦員警洩密案」,偷查陳男個資。
劉男以手機翻拍電腦網頁畫面後,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游男,並自誇「專業」、稱「沒給你漏氣」等語。游男收到陳男個資後,立即以中國通訊軟體微信轉發給王大陸,並叮囑他要把360萬元拿回來,日後再找別人處理閃兵事宜。
新北地院認定,王大陸主觀上不具「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此部分無罪。劉男則遭判刑1年4個月。
此外,檢方也查出,王大陸的闕姓女友在當直播主時,遭一名潘姓男子詐騙逾400萬元,潘男因案入監服刑,闕女打算找潘男家屬討債。王大陸居中牽線,與闕女、游男共同成立微信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用來聯繫討債事宜。游男透過四海幫海英堂主陳姓男子,向不詳徵信業者購得不詳地政士提供的潘男兄姐個資,再委由他人前往討債。
對此,王大陸、闕女始終否認犯罪,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各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而游男、陳男均認罪,分別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