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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避讓救護車違規挨罰 中市警允從寬認定

市議員李中指出,有些民眾為了避讓消防車、救護車時,不慎違規卻遭科技執法拍攝並開單。(李中議員辦公室提供)
市議員李中指出,有些民眾為了避讓消防車、救護車時,不慎違規卻遭科技執法拍攝並開單。(李中議員辦公室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科技執法路口達68處,市議員李中指出,有些民眾為了避讓消防車、救護車時,不慎違規卻遭科技執法拍攝並開單,想提出申訴還得自己舉證,根本是懲罰良好公民。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未來車牌模糊或有爭議的部分,將檢討「從寬認定」。

李中指出,有不少民眾反映,為了避讓前方的救護車、警車或施工路段,不得已必須轉至其他車道行駛,卻因此橫跨雙黃線或雙白線,遭到科技執法開單。有的民眾只能大嘆倒霉,也有人向警方提出申訴,卻被要求自行舉證。他認為,這實在不合理。

李中表示,科技執法是由設備拍照,之後由人力開單,負責開單的人應該往前看15秒影像,辨別該駕駛是否有避讓行為才決定是否開單;且既然已經是科技執法了,最後還是得由人工審閱開單,人工智慧真的那麼呆嗎?他要求,警方應利用科技篩選,或者可與警察、消防出勤系統連線,避開因避讓違規的罰單。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他認同科技執法是呆科技,現行要求被開錯單的民眾在申訴時要自行舉證的情況,確實有改進空間;他也談到之前一件案例,一輛拖吊車上方載著被拖吊的車輛,科技執法拍到的車牌,竟是被拖吊車輛的車牌,科技執法最後還得回到人工辨識。

吳敬田表示,目前警方針對車種不對、顏色不對的情況,會透過連線車輛比對系統進行排除,未來車牌模糊或有爭議的部分,會「排除不開」、「救護車就算拍到半部、一小角的也不開」,將檢討「從寬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