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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下屬害罹憂鬱症 高市官員判賠8.6萬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高市府人事處祕書室主任許朝瑛被控,自2023年10月初開始,持續頻繁以言詞霸凌下屬,害對方多次至醫院精神科就診,甚至被診斷出罹患重度憂鬱症,因此提告求償10萬6,800元,經法院認定職場霸凌屬實,判賠8萬6,800元;高市府調查後,已將他記過並調為非主管職,當年度考績核列乙等。

判決指出,高市府人事處祕書室陳姓資訊股長主張,許朝瑛長期對他出言辱罵,包含有「X」、「X你娘」、「你娘」、「X恁老師」等粗俗字眼,對他職場霸凌,侵害他的名譽權、健康權及人格尊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醫藥費等共10萬6,800元。

許朝瑛辯稱,他當下的語氣平和,對話情境只是一般談話,雖有不雅用詞,但只是口語習慣,並非刻意辱罵,無不法侵權的情況。

法官認為,若言語、行為表達的內容、樣態或次數超過社會一般通念合理可容許的程度,或不符比例原則,即屬對於人格尊嚴的戕害;持續性施加工作要求或侮辱的言詞、行為,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者,即是職場霸凌範疇。

法官勘驗錄音檔發現,雙方對話4分33秒,許表達對陳的工作成果不滿,大量重複「拜託一下」、「可以嗎」,並以抱怨、無奈、反駁、責備語氣反覆詰問陳,過程中更夾雜「X」、「X你娘」等語,甚至影射陳「收錢才要辦事」,貶抑陳,顯已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

法官審酌,陳確實因職場霸凌而至精神科就醫,費用6,800元;而陳的名譽權遭侵害,確實有資格請求精神慰撫金,但金額為8萬元較合理,因此判決許應賠償8萬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