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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醫用棉花未登記 高市府罰3萬

高雄市首次查獲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首次查獲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近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首次查獲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依法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衛生局強調,醫療用棉花屬醫療器材,涉及人體安全,有嚴格管理規範,不可任意於網路販售。

衛生局指出,路竹區某民眾自日本購入棉製產品,雖然日本原廠製造商聲稱非屬醫療器材,但經檢視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該商品明顯刊載具「止鼻血」及「吸收鼻水」等用途,即有吸收體液的醫療目的。

經衛福部食藥署審視產品說明、用途及成分後,判定該產品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的J.5300「醫療用吸收纖維」類別,依法為醫療器材管理範疇,必須完成查驗登記後始得販售,故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說明,「醫療用吸收纖維」是指基於醫療目的,由棉花或合成纖維製成,用於患者身體表面塗藥或吸收少量體液的器材,此類產品如棉球、棉片或棉墊等,若用途涉及傷口處理或體液吸收即屬醫療器材,必須依法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具醫療器材商資格才能販售。若僅作為一般清潔或化粧品使用的吸收纖維用途則不屬醫療器材列管。

衛生局提醒,包含棉花,棉花棒、OK繃、口罩等日常用品在內,若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刊載醫療用途或說明,即可能屬醫療器材管理範疇,民眾可先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申請釐清產品屬性,若為醫療器材必須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取得許可證及醫療器材商資格才可合法販售,民眾應避免因為資訊不清而誤觸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