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近日傳出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遭苛扣,以「嘉獎補償加班」處理,引發關注。立委劉建國28日表示,消防員長期站在火場、救護與災害應變第一線,承擔極高風險與壓力,加班就是加班、超勤就是超勤,相關補償應依法辦理,不能用嘉獎取代基層消防人員應有權益。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28日發布聲明,指出雲林縣政府今年編列超過4億元媒體宣傳費,然而,對於消防人員超勤補償問題,雲林縣政府消防局竟發布公文表示以「嘉獎補償加班」方式處理,苛扣消防人員的加班費。
該協會說明,2019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已明確指出,過去以嘉獎作為超勤補償,未能給予公務人員適當評價與補償,應盡力保障基層公務員健康權;自2023年起,《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已刪除加班換嘉獎的規範,也就是說,消防人員在工時新制中,加班不得再以嘉獎補償;內政部消防署也曾解釋,《消防隊員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第2款「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對所屬公務人員之加班補償,應核給加班費、補休假」。
對此,劉建國引用新北市為例,新北市政府已於2025年編列約3億元經費處理消防人員超勤補償問題,雲林縣政府既然有能力編列數億元宣傳預算,為何在消防弟兄超勤加班費問題上,仍採取已遭中央刪除的嘉獎制度處理方式,值得社會大眾共同檢視。
劉建國強調,消防員面對的是火場、救護現場與各種重大災害,甚至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守護人民安全。所以加班就是加班,超勤就是超勤,相關補償應依法辦理,而不是用一紙公文、一個嘉獎,就犧牲基層消防弟兄應有的權益。
劉建國表示,支持將消防弟兄超勤加班費相關預算編足,依法保障消防人員權益,絕不認同用嘉獎的方式,敷衍這群出生入死守護人民安全的消防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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