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吃荔枝酒測值超標 苗縣議員優執法爭議、規避刑責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適逢荔枝產季,苗栗縣議會連2天有議員關切「荔枝酒測」爭議,指出有民眾沒喝酒,吃了荔枝後酒精呼氣值達0.25 mg/L,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經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為零;同時也擔憂,有心人士恐在酒測前吃一顆荔枝,藉此規避酒駕刑責。

苗栗縣議員徐永煌10日在質詢時指出,他有一名前員工5月底時開車肇事,警方實施酒測發現酒精呼氣濃度達公共危險罪標準0.25 mg/L,因此將他移送法辦;但他聲稱,自己根本沒喝酒,可能是因為在事故前曾吃了荔枝、麵包,與唾液發生化學作用後產生乙醇。而他事後前往醫院自費抽血檢驗,結果顯示血液酒精濃度為零。

警察局長李忠萍說,依過往酒測實務經驗,若是吃了荔枝、酒釀、榴槤或發酵麵包等,在口腔會產生微量的乙醇,此時進行酒測就會出現偽陽性,因此測試前會請當事人先漱口。而針對於此個案,警方會將當事人醫院抽血結果報告一併檢附給檢察官,協助還原事件過程。

不過,執法單位通霄警分局表示,該件交通事故發生於5月31日下午,員警依規定於當天下午4點36分許對當事人實施酒測,測得酒精呼氣值達0.25 mg/L;而當事人所提出的醫院抽血報告,檢測時間則為當天晚間9時許。

苗栗縣議員黃芳椿11日在質詢時,播放網路上流傳的一段影片,內容為拍攝者實測吃完1顆荔枝後立即酒測,結果確實顯示有酒精反應,他擔憂有心人士恐以此為掩護,刻意在酒測前吃荔枝以規避酒駕刑責。

警方強調,酒測並非無差別執行,通常是觀察到當事人出現臉紅等疑似飲酒跡象,才會實施。若民眾擔心水果或食物造成口腔殘留酒精,可主動要求先以礦泉水漱口後再接受檢測,以確保數值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