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普渡大學關於「收入與幸福感」的研究發現,收入增加確實能提升「主觀幸福感」;然而,當收入達到某個「滿足點」後,即使收入繼續增加,幸福感也不會明顯增加。而這個理想的收入,被稱為「幸福價格」或「幸福成本」,同時會因國家、地區而異,如臺灣幸福成本是6萬255美元(約新臺幣194萬元)。
報告中的幸福感,主要以生活滿意度、正向情緒及負向情緒等指標來衡量。
美國匯款公司雷米特利(Remitly)研究人員分析普渡大學的資料,並根據各國購買力、通貨膨脹進行調整,結果如下:
報告也顯示,美國年收入達13萬4,827美元(約新臺幣435萬元)時幸福感便會停滯;幸福成本比加拿大高出近1/5,為中國近2倍。加拿大幸福成本為11萬3,755美元(約新臺幣367萬元)。中國幸福成本為7萬1,201美元(約新臺幣230萬元)。
美國幸福成本最高城市為紐約、19萬5,969美元(約新臺幣632萬元)。加拿大幸福成本最高城市為維多利亞、16萬9,951加幣(約新臺幣396萬元)。澳洲幸福成本最高城市為雪梨、25萬5,524澳幣(約新臺幣582萬元)。英國幸福成本最高城市為倫敦、11萬6,097英鎊(約新臺幣506萬元)。
幸福高原 金錢並非幸福祕訣
兩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2010年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發表的研究指出,能換來幸福的金錢有上限。當家庭年收入低於這個上限時,幸福感會下降,但如果超出這個上限,幸福感大同小異。
這是所謂的「幸福高原」現象,也就是當人們的收入或物質財富達到一定水準後,個人的幸福感或生活滿意度不會顯著增加。
後續更深入的研究顯示,事實可能並非如此簡單。專家給出主要解釋是:重要的不是錢能買到什麼,而是錢能提供什麼選擇。
金錢只是決定幸福感的眾多因素之一。金錢並非幸福祕訣,但它可能對幸福感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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