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年約62歲的張姓男子(下稱義務人)因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結果超標遭裁罰新臺幣(下同)17萬5,000元,經本分署積極調查義務人行蹤並促請其至分署繳款,義務人終至分署辦理分期繳款。臺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持續追查義務人財產動向,展現貫徹公權力及落實國家債權之執行決心。
經查,該義務人於民國103年8月16日凌晨12時許,騎車行經中和區保健路一帶,遇員警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處所,經檢測後酒精濃度超標,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法裁罰17萬5,000元,並於民國106年間移送本分署執行。本分署受理該案後,旋即調查義務人之財產狀況,惟經查義務人名下並無可供執行之財產,然本分署仍持續調查義務人是否有其他未發現之財產,並同時持續調查義務人行蹤及發函請其至分署陳報清償方案,經本分署發揮鍥而不捨的執行精神,義務人終至分署辦理分期繳款,並同時陳報已戒酒6至7年,現正努力工作中,全案順利告一段落。
臺北分署強調,針對酒駕及交通違規案件,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以深化大眾對交通法規的守法意識。由於近年酒駕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卻仍有人心存僥倖,屢次觸法,酒後駕車已成為全民公敵。本分署在此呼籲,尚未繳納罰鍰的民眾應儘速繳納,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罰鍰,亦可向本分署申辦分期繳納。對於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義務人,本分署必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遏止酒駕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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