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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多莓果案上訴逾期 中市衛生局長自請處分

相關莓果案,好市多總公司於112年4月11日通知好市多台中分公司及北台中分公司將相關產品立即下架。(好市多北台中分公司提供)
相關莓果案,好市多總公司於112年4月11日通知好市多台中分公司及北台中分公司將相關產品立即下架。(好市多北台中分公司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美式賣場好市多2023年爆發「A型肝炎莓果」事件,台中市食安處對此案原重罰200萬元,卻因逾期1天才提上訴狀,導致處分遭撤銷、敗訴。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18日表示,相關人員涉行政疏失已懲處,他除道歉也自請處分。

根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好市多於2023年3月27日輸入「科克蘭冷凍三種綜合莓」,同年4月10日經抽驗檢出A型肝炎病毒。好市多於4月11日通知台中及北台中賣場下架。

台中市衛生局原對好市多台中、北台中兩家分公司,各罰100萬元。兩公司不服提起訴願,經中市府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認為裁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於2026年4月2日撤銷處分。

中市府原想上訴主張,兩家分店未主動通報、且依「地方自治條例」最高只能各罰10萬元,才改依《食安法》重罰;不過卻因上訴狀逾期1天,導致全案敗訴確定。

曾梓展18日回應,該案主要由高雄市政府開罰700多萬元,好市多分店未盡通報台中市衛生局義務,因此才研議用《食安法》開罰分店。

對於市府未在期限內提起上訴被駁回,他說,自己有交代同仁,但組長跟律師溝通出現落差,導致延誤,失職同仁記過兩次。他個人表示道歉,以向市長盧秀燕自提處分。此案後續將與市府法制局研討,如何再提出另外的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