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近日預告,擬將人工流產藥及2款事後避孕藥納入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並研議採「醫師處方、藥師指示」的雙軌取得方式,對此,全國婦兒團體聯盟6日表示,在兒少保護及配套措施尚未完善前,不宜貿然開放社區藥局免處方取得,支持維持現行處方用藥制度。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6月25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相關草案,擬將人工流產藥「Misoprostol」,以及2款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與「Ulipristal acetate」納入流向追溯系統,要求藥商落實申報,供主管機關查核,預告期60天。
婦兒盟表示,政策討論不應只聚焦於藥物取得,也應考量未成年人、疑似性侵害、兒少性剝削、受伴侶控制,以及已有妊娠或異常出血、腹痛等高風險族群,是否在取得藥物時,同步接受專業評估、衛教、轉介及必要保護。
媽媽盟副祕書長單信愛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表示,聯盟關心未成年少女健康與安全,希望政府維持現行制度,待配套措施充分討論後,再評估是否調整,而非急於放寬取得方式。
單信愛指出,醫師問診是重要把關機制。未成年少女因索取事後避孕藥就醫時,醫師可透過病史、月經狀況及性行為經過,了解是否涉及性侵或誘騙,及早提供協助與保護。「少女需要的不只是一顆藥,更需要知道她背後發生了什麼事。」
她也表示,若改由藥局免處方取得,現階段藥師在辨識兒少性剝削、性侵害及後續通報方面,缺乏完整制度,恐使原有保護機制出現漏洞。至於外界提出「先領藥、後就醫」構想,她認為,若民眾領藥後未接受醫師評估,仍可能漏接高風險個案,因此應維持先問診、再用藥。
婦兒盟引述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表示,緊急避孕藥是延後排卵,並非墮胎藥,成功率約85%,非百分百有效。若避孕失敗,仍有子宮外孕等風險,應由醫師評估開立。
婦兒盟指出,放寬事後避孕藥取得方式雖可提高使用率,但目前沒有充分證據顯示,可降低非預期懷孕或人工流產率。真正需要改善的是深夜、假日及偏鄉就醫便利性,而非取消醫師專業評估。
婦兒盟呼籲,食藥署在未取得社會共識前,應維持現行藥品管理制度;未來若推動制度改革,也應將未成年個案辨識、責任通報及轉介機制納入必要配套,保障女性用藥需求,也兼顧兒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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