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假借網路交友尋找下手目標,以甜言蜜語博取感情及信任後,查獲詐團中高階幹部黃姓男子、陳姓男子以及協助架設、維護網站的的徐姓工程師,該集團透過網路交友後,誘騙被害人投資網路商城,不法獲利逾2000萬元,桃檢偵結,除依法起訴3人外,並認定3人涉犯36次加重詐欺犯行,每次均求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求處刑度合計108年以上。
起訴書指出,該詐團機房位在柬埔寨,以暱稱「P哥」之人為首,陳男為高階幹部,負責管理旗下中階幹部及「機手」,黃男為中階幹部,負責管理旗下「機手」及詐團所管領、使用的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徐男則徐男則是替詐團架設、維護假商城網站的電腦工程師,利用網路交友騙取感情後,再引誘被害人投資假商城。
37歲徐男為電腦工程師,為詐團架設假冒國外「Lookfantastic」等多個知名品牌假商城網站,操作商品買賣,並將泰達幣(USDT)轉出至詐團的電子錢包,再由黃男轉出,隱匿詐欺取財犯罪所得去向。
檢警逮捕被告3人時,查獲犯罪時使用的USDT共計3萬3619.0557顆,市值新台幣100萬元,藉此詐欺36名被害人,不法獲利USDT總計68萬2138.7667顆,約2148萬7371元。
桃園檢方偵查終結,認陳、黃、徐男均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1款、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3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第19 條第1 項之洗錢等罪嫌而提起公訴。
檢方審酌陳男等3人為牟私利,分工細膩且詐騙被害人數眾多,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建請法院就陳、黃2人所涉36次加重詐欺犯行,每次犯行均求處3年6月以上徒刑,另就徐男所涉36次加重詐欺犯行,各次犯行均求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以示嚴懲。
桃園地檢署指出,詐騙集團手法層出不窮、屢屢翻新,呼籲民眾,網路交友及投資應保持警覺,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平台或高額獲利話術,進行任何投資前務必謹慎查證,若遇有可疑情形,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鄰近警察機關報案,以免財產遭受損失。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刑事局、桃園市刑大及中壢警分局,偵辦陳、黃、徐等人組商城投資詐欺集團近日偵查終結,3人依組織犯罪、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審酌被害人數多,嚴重危害治安,陳、黃為詐團高、中階幹部涉36次加重詐欺犯行,每次犯行求處3年6月以上,徐男為詐團假設假商城網站,所涉36次加重詐欺犯行,各次均求處3年以上,以示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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